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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1)

书籍名:《现代世界史》    作者:弗兰克·萨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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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世界史》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1),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所有哲人中,最为有名的是法国三杰: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他们之间,迥然有别。三者都被诩称为他们时代的文学天才。三者都是先从事于文学创作,尔后转向撰写政治评论和社会分析的文章。三者都认为,现存的社会状况能够有所改进。

孟德斯鸠两次获得男爵头衔,是法国南部的一个地主贵族,一个封建领主或庄园主。他承继他叔父在波尔多高等法院的议席,在路易十四去世后曾积极参与法院的工作。他参加过大约开始于1715年的贵族复兴活动。这种复兴活动持续不断,贯穿18世纪。虽然他对贵族和反专制主义的思潮中的许多见解很有同感,然而,他的见解却突破了仅限于自我中心的阶级思想体系。1748年,他出版了他的巨著《论法的精神》,发展了两个主要思想。一个是政治制度因气候和地理环境的不同而各异,譬如,专制制度只适合热带地区的大帝国;民主制度只有在小城邦里才行得通。他的另一个伟大学说是三权分立,旨在反对法国的专制君主制(他称之为“专制制度”)。在法国,他认为,国王和许许多多的“中间体”之间应该分权。这些“中间体”包括高等法院、各省三级议会、有组织的贵族、持有自治特许状的市镇,甚至还有教会。他的身份是高等法院的法官,一个外省人和贵族,因此他偏爱前面三个“中间体”是理所当然的,他承认资产阶级在法国市镇中的重要地位,因为他在波尔多工作,有助于他这样的认识;至于教会,他说,尽管他不相信它的教义,但他认为,教会倒可以当作一道路坎,来拦阻政府实施过度的中央集权。就他理解所及,他对英国宪法大加赞赏,认为英国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卓有成效地继承与发扬了中世纪初期的封建自由。他觉得,英国把君主制度、贵族制度和民主制度(国王、领主和平民)三者巧妙地结合起来,以及把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分开,从而取得不可或缺的三权分立。这一学说影响很广,深为1787年拟订美国宪法的美国人所熟悉。然而,孟德斯鸠在哲人中的挚友却认为他过于保守,甚至想方设法劝他不要发表他的见解。的确,严格说来,他是一个反动派,喜爱路易十四以前一切荒诞的东西,同时就他思慕“野蛮”的中世纪而言,他在当代人中也是异乎寻常的。

伏尔泰1694年出生于一个舒适的资产阶级家庭,取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一个杜撰出来的词,只不过是所有笔名中最出名的名字而已。他四十多岁前,人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作家,擅长警句,用诗体撰写悲剧,还写过一部史诗。尔后,他越来越倾向于阐述哲学问题和公众问题。他有感人至深的魅力,究其原因,在于他的文笔运用自如,十分流畅。在所有的伟大作家中,他的作品最容易阅读。他向来文风犀利,逻辑性强,隽永深刻,不时还插入一些街头秽语;有时兴之所至,就嘲弄、挖苦一番,因此他也是一个善于运用巧妙的反语,嘲笑,教人羞惭的大师。无论他的意图是多么的严肃,他都可以通过叫他的读者捧腹大笑而达到目的。

这幅由莫里斯·昆廷·德·拉图尔(约1736年)绘制的伏尔泰肖像画,令人想到他那爱搞笑,爱用反语逗人乐的文风,这使他的作品为人喜闻乐道,争相阅读,即使他是在抨击宗教迫害或钳制有争议的言论。(Reunion des Mesées Nationaux/Art Resours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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