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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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第一个用完全的世俗观点来展现世界历史的作家。在他的《风俗论》,即《世界史》一书中,他一开始就叙述古代中国,继而依次对一个个伟大的文明作了概括的评述。早期的世界史作家习惯把人类事件纳入基督教教义的框框。他们遵循《圣经》的写法,先从“创世”写起,然后写到“亚当的罪”,继而描述以色列的兴起,等等。伏尔泰把犹太—基督教史包容在范围广阔得多的世界史里,让宗教思想纳入社会学的框架中。他把基督教和一切有组织的宗教都当作社会现象或仅作为人的创见来描述。诚然,斯宾诺莎也曾这样说过,但是伏尔泰把这些见解传播到欧洲各地。
在政治学和自治政府的问题上,伏尔泰既不是自由主义者,也不是民主主义者。他对人类的看法大约同他的朋友弗里德里希一样的差劲。只要政府开明,他倒不在乎政府的权力有多大。他所说的开明政府,是指向懒惰和愚蠢开战,使教士处于从属地位,允许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促进物质和技术进步事业的政府。他没有任何先进的政治学说,但他心目中的文明大国近似开明的或合乎情理的专制国家。他认为能够开明练达的只有少数人,因而觉得应由这少数人——国王和他的顾问——掌权,力排一切非议,贯彻实施他们的纲领。要克服愚昧无知、轻信和教士权术,国家必须强大。伏尔泰最渴望的是给开明者,即给像他那样的人们以自由。
让·雅克·卢梭的境况迥然不同。1712年他生在日内瓦,是瑞士人,新教徒,出身相当卑贱。他在法国或巴黎的社交场合中,总是忐忑不安,没有自在过。他自幼缺少爱抚,十六岁那年逃跑出来,多年靠打杂工糊口,譬如抄写乐谱等。他从事写作,但直到四十岁才出人头地。他一向是个小人物,一个外来人。此外,他跟女人的个人关系很不顺,也不稳,最后与一个没有文化教养的姑娘同居,她名叫黛蕾丝·莱瓦瑟。同住的还有她的妈妈,这个老女人总爱干预他的事务。黛蕾丝跟他生了五个孩子,他把他们全都送到孤儿院去。他没有社会地位,没有钱,没有钱的观念,到他出了名以后,他还得靠朋友的周济过日。忧郁和痛楚使他身心严重失调。他养成这样的感觉:谁都不能信任;那些想法帮助他的人,正在背后嘲笑他或出卖他。他谴责法国妇女的文化影响,尤其批评她们在巴黎沙龙所起的突出作用(“她们啥都不懂,虽然她们每事都评”)。他身受现在称之为心理情结的折磨,也许是患了妄想狂。他喋喋不休谈论他自己的德行和清白,悲痛地抱怨别人误解了他。
但是,他虽然精神紊乱,却可能是当时最有造诣的作家,而后来肯定是最有持久影响的作家。他自身的经历使他体会到,在现存的社会中,好人不可能幸福。因此,他抨击社会,大声疾呼,社会是虚假的和腐败的。他甚至抨击理性,称它是使人误入歧途的伪向导,如果一味追随的话。对一切令他的同代人感到满意的进步,他都表示怀疑。他著有《论艺术和科学》(1750年)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3年)。在这两篇“论文”中,他论证说:文明是许多邪恶的根源;处于“自然状态”的生活,只要有可能存在的话,会好得多。卢梭把第二篇论文送给伏尔泰一份。伏尔泰(对文明的各种形式都大为欣赏)回复说,他的大作使自己“觉得像是在用四脚爬行”。对于卢梭来说,人性中最好的品质,诸如善良、无私、诚实和良知等,都是自然的产物。对于他,只是深藏于理智之下的地方,才使他意识到有感性的存在。他喜爱同情给予的温暖,喜爱直觉闪现的敏捷,喜爱良心传递的清晰信息。从他的气质上来看,他有宗教信仰,因为他虽然什么教会、什么教士、什么天启都不相信,却尊重《圣经》,敬畏宇宙,爱独自冥想,他相信的上帝不仅是“第一推动力”的上帝,而且还是司爱、司美的上帝。这样一来,卢梭使严肃认真的人更容易挣脱正统观念和一切教会戒律形式的束缚。他为各种教会所惧怕,被视为最危险的“异教徒”,不论在信奉天主教的法国或是在信奉新教的日内瓦,都曾受到谴责。